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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鏡週刊》記者陳柔瑜、陳毅偉與王漢順涉嫌之刑法犯行

《民法》第72條「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第148條「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與誠實信用,是法制國家公民必須恪遵的共同行為原則;然後,基於實現福利國與文化國理想,也基於公民建立社會人格、社會尊嚴、社會資本、追求自我實現的超越性目標,公民具有積極投入於公共利益、文明進化的超越性善意。

劉任昌基於個人專長、公民意識、知識份子責任與憲法保障學術自由之目的(註[1]),投入揭發學術舞弊、批判學術文化、提升社會公益志業,卻遭到鏡週刊》汙衊揭露學術舞弊行為之正當性與公益性。為了反擊《鏡週刊》對劉任昌人格之汙衊,更為對抗不肖新聞媒體對學術舞弊行徑之掩護,下文透過表1的事實回顧,舉證《鏡週刊陳柔瑜陳毅偉王漢順涉及之詐欺、背信、侵占、誹謗、妨害公務、煽惑犯罪刑責與侵害著作權。

1. 舉證《鏡週刊陳柔瑜陳毅偉王漢順涉嫌詐欺、背信、侵占、誹謗、妨害公務、煽惑犯罪、著作侵權

事件日期

主旨

說明

佐證

2012/05/23

為新店家Pizza Park宣傳

鼓吹「身為一個台灣公民當然要捧場台灣公民的小資本家創業行為

1

2015/08/03

劉任昌臉書打卡動態

表達「餐廳開幕後三個月,就決定存活房東不要因為看到人家生意好

2

12/02

劉任昌臉書網誌

表達「做生意很辛苦光顧新開幕店家,這是基本公民意識

3

2017/05/24

劉任昌向《Scientometrics》檢舉

Scientometrics期刊投稿系統(檢舉函已出版為Liu & Yeats (2017)

許圖5

完成英文報告,舉證許建隆侵犯蔡明月、楊彥緒、何玉山和諸多國外學者著作權。

許建隆論文的“Fig. 1”盜用Bhanot等四位作者(2014)的“Fig. 1”

隆圖1

許建隆論文的“Fig. 9”盜用蔡明月與楊彥緒(2005)的“Figure 2

建圖2

許建隆論文p. 175文句盜用蔡明月與楊彥緒(2005p. 455文句

建圖3

許建隆論文p. 174文句盜用蔡明月與楊彥緒(2005p. 455文句

建圖4

許建隆論文p. 166文句盜用何玉山(2014p. 139文句

建圖5

06/01

收寄電郵Scientometrics期刊主編

Scientometrics主編Andras Schubert告知劉任昌正式調查檢舉案

許圖6

主編在事後轉寄至劉任昌之電郵

Scientometrics主編Andras Schubert告知許建隆必須在2星期內回覆

隆圖9

06/20

臉書「違反學術倫理」社團留言

許建隆求請劉任昌,導致出現是否觸及學術倫理的二份不同「聲明書」

許圖16

臉書打卡相片匯總

許建隆贈送之禮券被轉送學生,皆拍照存證,茶葉與池上米禮盒則自用

許圖18

許建隆要求簽署之原版「聲明書」

內容共五點,本圖是劉任昌(2018a)「許圖13左」之放大

建圖11

許建隆要求簽署之新版「聲明書」

內容共四點,本圖是劉任昌(2018a)「許圖13右」被許建隆炫耀之版本

建圖12

06/21

寄收電郵(Gmail賴婉君

告知賴婉君已透過「滿意度調查」表達撤案意願

許圖20

06/28

收電郵(Gmail賴婉君

告知賴婉君將再上傳有文號的獨立撤案文

許圖21

07/08

收寄(Gmail)期刊主編Schubert

期刊主編將許建隆答辯內容轉知劉任昌

許圖24

Schubert轉寄之許建隆答辯書

許建隆聲稱「劉任昌在台灣惡名昭彰於散佈不實謠言。

許圖25

Schubert轉寄之許建隆「聲明書」

許建隆利用劉任昌名義翻譯之「聲明書」內容變造、不實

許圖26

07/19

收電郵(Gmail賴婉君

聲稱「批評您不實字眼上次的小聚,何等地善,何等的美。

許圖28

收電郵(Gmail賴婉君

翻譯「主編強調,他們的調查持續進行,不受我是否撤案影響。

許圖29

寄電郵(Gmail賴婉君

請您寫信給期刊,應該給當事人再一次回覆的機會。

許圖30

07/20

收電郵(Gmail賴婉君

謝謝您的建議,但恐緩不濟急您對學術界針貶有能力幫助他。

許圖31

收電郵(Gmail賴婉君

請您寫信給期刊,應該給當事人再一次回覆的機會。

許圖32

07/25

臉書公開貼文

說明「濫用新興共產國家對台灣的羨慕與信任,實施假論文的詐騙

隆圖11

07/26

收電郵(Gmail賴婉君

00:48許老師,請求您的協助,也是看中您的能力,知道您一定有解

許圖33

08/04

臉書「違反學術倫理」社團留言

通知教育部許著作被撤除,也說明收到德明對許建隆之審查報告

許圖35

08/06

收電郵(Gmail賴婉君

劉老師您幾年來要改變的學術生態,聞風未動,你要推倒高牆

許圖36

08/11

.《中時電子報》

許建隆聲稱「同意先撤稿未構成抄襲或違反學術倫理」

許圖49

08/24

Retractionwatch記者(Gmail

告知許建隆遭檢舉舞弊後,向檢舉人騙取簽名,求撤案,贈送禮券事件

許圖27

09/07

Retractionwatch報導許建隆事件

標題「被撤除論文作者是否賄賂檢舉人閉嘴?」

許圖46

09/11

劉任昌臉書動態

表達「店家難生存。建議管理學院就近取材,研究如何做改善?

4

09/20

賴婉君簡訊11:45

「我到了,在西雅圖咖啡。」見面要求停止揭露許建隆舞弊情形

許圖41

11/10

公民新聞報揭露許建隆舞弊細節

「藏在細節裡的學術「非淫蟲」:知名國際期刊也被打敗!」

隆圖12

11/21

《自由時報》

許建隆聲稱「沒有經過他的同意就撤銷論文

許圖50

《自由時報》

報導「饒邦安許建隆後續仍可重新申請升等有檢舉就撤搞

許圖51

對《蘋果日報》網頁評論

劉任昌:「許建隆的著作缺乏科學原創性與科學結果,僅是充斥違反

建圖8

12/07

為新店家Canberra Connect宣傳

表達「到新店家光顧,現代公民的素養。澳洲來的美食。

5

2018/01/10

Canberra Connect招待學生

推薦「純手工香蕉蛋糕。她們說,很香醇所以口感天然。」

6

04/12

劉任昌發布二匪徒攻擊影片

從常消費、推薦餐廳取得之影像(交付鏡週刊、三立、台視、蘋果日報)

許圖44

支付$1,000處理費而取得之影像(交付鏡週刊、三立、台視)

許圖53

04/22

蘋果日報》報導

《蘋果日報》利用劉任昌受訪、講演的著作權後,忠實呈現訪問、調查

[2]

04/30

法務部市調處偵查通知書

指控劉任昌「涉嫌違反刑法恐嚇取財案」(北維字第10743557790號)

許圖56

05/07

鏡週刊陳柔瑜邀訪

要求「聊聊這起事件對您的影響。」回覆附件劉任昌(2018a)半成品

 

7

05/08

電郵陳柔瑜

您寄來的文件資訊我已大致讀完再次感謝您願意接受本刊訪問。」

8

電郵陳柔瑜

答應陳柔瑜要求,提供被攻擊的影片,回覆「謝謝老師提供的影片

9

電郵檔案給陳柔瑜與李調查員

將劉任昌(2018a)寄給《鏡週刊陳柔瑜與調查局李調查員

10

05/09

電郵至陳柔瑜

寄溜蛇板影片與說明「你們可能是許建隆所收買我還是信任你們... 。」

11

電郵至陳柔瑜與李調查員

說明「只跟國際媒體揭露,是顧慮到許建隆有子女、朋友... 。」

12

05/14

電郵至陳柔瑜許建隆賴婉君

建隆對期刊答辯書,劉任昌「好心幫助他,他卻對主編說。」

13

05/15

鏡週刊》紙本85期頁47, 46

陳柔瑜〈暴走教授四處檢舉遭毆惡咒關貿董事長挨告〉

隆圖2

鏡週刊》紙本85期頁49, 48

陳柔瑜〈徵求黑函求償千萬〉

隆圖3

鏡週刊》網路版

陳柔瑜洩漏交付機密資訊「如果是60萬元,我會留著用,僅3萬元

建圖9

〈【檢舉魔人挨揍】他以檢舉論文為樂這次真的被揍了…〉

隆圖4

〈【檢舉魔人挨揍】開口就要1000萬不跟他談賠償「後果難以想像」〉

隆圖5

使用【檢舉魔人挨揍】強力放送五篇報導誹謗劉任昌

14

鏡週刊》臉書粉絲頁

【檢舉魔人挨揍】他以檢舉論文為樂 這次真的被揍了…

15

【檢舉魔人挨揍】他以檢舉論文為樂 這次真的被揍了…

16

鏡週刊陳柔瑜報導煽惑的公然汙辱、誹謗、恐嚇

打的好積捕200打賞」、「根本逼人家打你啊」、「沒能力見不得別人好的心態」、「」、「打的好…」、「筆的人渣

16

()

鏡週刊》臉書粉絲頁

訪問許建隆聲稱「他知道這個代表著作,可以把我這個副教授拉掉。」

17

【檢舉魔人挨揍】他嗆「我要讓你兒子自殺」 還想找白狼撐腰

18

【檢舉魔人挨揍】他四處舉發別人 其實自己論文也抄襲

19

【檢舉魔人挨揍】他在學界狂開地圖砲 立委官員名教授都中彈

20

【檢舉魔人挨揍】開口就要1000萬 不跟他談賠償「後果難以想像」

21

鏡週刊》網路版

陳柔瑜變造報導內容,誤導讀者以為劉任昌恐嚇「開口就要1000

22

鏡週刊》紙本第49頁面放大

陳柔瑜惡意利用紙本汙蔑劉任昌

23

鏡週刊》影片版Youtube

報導影片也刻意割裂、竄改劉任昌的網誌畫面

24

2016/04/28

收到申正義電郵

資料居然流出,代表學閥的勢力猖狂!..."個資法"準備狀告相關人士吧!

王圖16

05/19

申正義書面信函

向高苑科技大學校長、教務長、眾多教師收到「申正義」書面恐嚇信函

王圖19

寄至申正義電郵

警告申正義如果再寫黑函,我就公告李正福與Carl Chen盛讚妳課本的序言。」

王圖18

2017/08/20

劉任昌Google網誌

部落格「徵求申正義的黑函」主張「求償一千萬…是申正義…向我的建議。」

王圖1

網頁內呈現超過20封來自申正義王詩韻)的黑函或信件

25

12/27

收自申正義電郵

使用英文嘲弄「哇!你威脅要提告,已經一年了!但哈哈!」條列劉任昌過去的警告

王圖37

2018/05/15

臉書Fb專業儀表板

《鏡週刊》FB粉絲專業醜化劉任昌而被「分享」、「按讚」的情形

26

電郵至陳柔瑜、許建隆、賴婉君

抗議陳柔瑜汙衊「開口就要1000萬」以及陳柔瑜背信洩漏檔案內容

 

27

05/17

電郵至陳柔瑜

要求交付屬於劉任昌的被訪問、講演影片檔案,又電話、親臨求請

07/25

新北市板橋分局偵查通知書

指控劉任昌「恐嚇」與「妨害名譽」(板刑字第1073392410號)

建圖1

08/15

科技部網頁

許建隆以康寧大學數位應用學系助理教授身分獲取2018年度研究獎助

建圖10

08/25

電郵至陳柔瑜輔仁大學

14次求請《鏡週刊陳柔瑜歸還劉任張著作權,請輔仁大學教師關心

28

09/20

電郵至陳柔瑜輔仁大學

18次與第19次請《鏡週刊陳柔瑜,也請輔仁大學教師關心

29

3

05/15

鏡週刊LineToday網路媒體

鏡週刊》利用通訊軟體煽惑網民對劉任昌的攻擊、汙辱、恐嚇汙辱。圖3031

鏡週刊Yahoo!網路媒體

鏡週刊》透過《Yahoo!》網頁、臉書煽惑網民對劉任昌的攻擊。圖32至圖35

2.1  《鏡週刊》陳柔瑜、陳毅偉與王漢順涉嫌詐欺

《刑法》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以下說明《鏡週刊》記者陳柔瑜陳毅偉王漢順使用詐術,向劉任昌騙取勞務、講演著作權、私密文件與二項影片電子檔案,以上犯第一項之罪。另,三位記者藉此獲得《鏡週刊》薪資所得與公開發表、流通的報導著作權,犯第二項之罪。

2.1.1 基於誠實信用、社會公益、學術發展而善意行為

劉任昌以知識份子自居,實現經濟分析專長,利用網際網路資源,提升社會公益。舉例如下:在2012523造訪第一天開幕的Pizza Park,利用臉書打卡宣傳(圖1): 

逸仙路2615號開幕不到一週的店。這裡的店租超高在這種低迷景氣中開幕風險真的超高身為一個台灣公民當然要捧場台灣公民的小資本家創業行為買一個280(試賣期間再打九折)的鳳梨海鮮披薩帶回家吃吃看。酥酥脆脆的,超好吃,沒吃過如此好吃的披薩。妳們也來捧場吧!

更對服務學校(台北市內湖區環山路)週遭的商家特別關心,在201583造訪新開幕的「義麵工坊環山店」,發表臉書動態(圖2):

好奇,特地過來用餐看看。客人高達六成,讓我好意外。所以這家店成功了!一家餐廳開幕後三個月,就決定存活。這家新餐廳竟然可以在暑假期間活得好好的。很挑食的我,認同這家餐廳的口味。希望房東不要因為看到人家生意好,就漲房租,被迫搬移時,又損失數百萬的裝潢與設備。生意好,是年輕經營者努力的結果,不是因為你們地點好

2015122對新開幕的「法式便當」訂購午餐,發表臉書網誌(圖3

做生意很辛苦,開始更是辛苦。再好的產品,可能因為沒有機會推廣,或策略錯誤,而無法繼續服務社會。所以,身為地球村的一分子,光顧新開幕的店家是一個基本的公民意識自詡為人文社會科學科學研究者的我,更該身體力行。所以,我今天向新開幕的法式便當店訂廿五的便當請學生吃,這是同時落實公民與導師身分的一石二鳥策略。

後來,發現「義麵工坊環山店」(圖2)結束營業,就在2017911表達感言(圖4):

這個義麵工坊存續不到一年!這個點,和對面的店家,都是租金非常高,店家難生存。建議管理學院就近取材,研究如何做改善?為周圍所有店家提出方案,是否有讓周遭地區成為特色、文化、休閒商圈的可能?

然後,在2017127到試營運期間的Canberra Connect消費,發布臉書動態(圖5):

到新店家光顧,現代公民的素養澳洲來的美食。老闆娘有去澳洲打工的經驗,可來交流打聽。

2018110,用餐中看到學生經過,就招待同學,在臉書推薦(圖6):

我正在 Canberra Connect 吃午餐,路過的國貿系同學看到我,我就邀他們進來吃純手工香蕉蛋糕。她們說,很香醇,但口感較硬

我說明,因為是純手工,不加膨鬆劑等任何添加物,所以口感天然。德明同學在下午茶時間,碰到我劉老師的好處是:第一、請你們吃美食。第二、順便長知識。第三、交換精彩的八卦資訊。

2.1.2. 對強烈影響社會公益、全民利益的學術舞弊案件提出檢舉

為實踐誠實信用、提升社會公益,劉任昌批判學術文化、揭發學術舞弊,但基於涉案人家庭經濟因素,而僅發表、未檢舉的批判著作有:劉任昌(2016)、劉任昌與葉馬可(2015a; 2015b; 2015c; 2016a; 2016b)、劉任昌、葉馬可與楊國良(2016)、劉任昌、葉馬可與蔡旺龍(2017)和Liu and Yeats (2016)。相對的,涉案人財力豐厚,而且透過學術舞弊而嚴重影響公眾利益案例是:擔任東華大學主任秘書、兼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蔡裕源。劉任昌與葉馬可(2017a; 2017b; 2017c)三度揭發、批判刊登在《管理評論》的舞弊論文,且向東華大學、教育部、科技部檢舉,但仍然未獲得東華大學「決議不違反學術規範」的理由說明。

更嚴重的案件是康寧大學助理教授許建隆許建隆利用抄襲、造假的論文,藉以升等副教授、擔任財政部關貿網路公司董事長,導致2017年報稅系統大當機事件。揭發且檢舉許建隆著作涉嫌舞弊的論述有:Liu and Yeats (2017a; 2017b)Liu, Wu, and Yeats (2017; 2018),導致許建隆2015年論文(升等副教授代表著作)被撤除,2016年論文被公告警示

回顧檢舉過程。劉任昌在2017524日向《Scientometrics》遞交檢舉函(許圖5),在61日獲知期刊展開調查(許圖6、隆圖9),導致許建隆與其特助賴婉君要求劉任昌在620日會面(許圖16、許圖18)、簽署「聲明書」(建圖11、建圖12)、向教育部撤案(許圖20、許圖21)。許建隆藉此對《Scientometrics》期刊謊稱劉任昌承認對許建隆誤會,也變造「聲明書」內容(詳見劉任昌(2018c)說明);然而,許建隆著作仍被決議撤除。為此,賴婉君2017719日開始,不斷求請劉任昌從是不道德之行為(許圖28至許圖32),劉任昌斷然拒絕。

前教育部主任秘書饒邦安等人擁護許建隆,主張許建隆升等論文雖被撤除,但不違反學術倫理,可立即補件、替換遭撤除論文,再度申請升等副教授資格(許圖50、許圖51)。劉任昌被迫持續利用網路社群公開揭露、批判、對抗之(建圖8),導致許建隆轉任康寧大學,由康寧大學許建隆再提升等程序;劉任昌巧合地在20183月遭受恐嚇、在西湖派出所備案,又在412日遭受暴力攻擊。劉任昌向西湖派所報案、至醫院驗傷、製作協尋歹徒影片(許圖44、許圖53)。

2.1.3. 因為善意、消費與店家認同揭發舞弊才取得店家影像檔案

201712月至20185月,劉任昌每週至Canberra Connect店家消費二次以上;攻擊劉任昌之暴徒在2018321日下午,等候劉任昌走出店家,警告劉任昌勿囂張,利用臉書動態追蹤劉任昌,要讓劉任昌從世界消失等恐嚇表示。

但劉任昌不受恐嚇,將遭受恐嚇之事告知店家。最終,歹徒在2018412日直接侵入Canberra Connect店家攻擊劉任昌(許圖44)。 店家立刻提供監視器影像檔案,得以提供警方辦案,主要目的是希望透過新聞媒體發布協尋歹徒,揪出幕後的確切教唆者;次要目的是希望引起社會輿論注意,爭取社會對劉任昌揭露學術舞弊的支持

 

支出1,000元處理費才取得另一部交付《鏡週刊》記者的影像檔案

劉任昌試圖向便利商店取得路口的監視畫面,過程卻不順利。店家主張,當事人必須透過檢察官或警方向店家取得,否則,店家本身也顧慮被歹徒報復。劉任昌只好求請警方協調,也被店家要求支付$1,000處理費,才取得監視影像(許圖53)。

小結如下。劉任昌持有之二個影像檔案,是因為劉任昌長期對社區、店家善意付出,也是因為揭發學術舞弊理念被支持,或是因為支付處理費$1,000,更是因為劉任昌是影像內容與情節之主角,才因此取得、擁有影像檔案,該二段影片檔案是劉任昌的私人資產

  1. 劉任昌聯絡《蘋果日報》希望藉由新聞媒體協尋攻擊之暴徒

劉任昌遭受攻擊後,立刻聯絡《蘋果日報》,而在2018413日受訪,對《蘋果日報》記者交付屬於劉任昌財產之被攻擊影片檔案。《蘋果日報》網路版在2018422日刊出〈上樑不正下樑歪劉任昌:被打還是要揭弊〉(註2):

劉任昌任職於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暨理財碩士班助理教授,專研財務工程、財務經濟學的他,不僅經常投稿媒體,更多次檢舉他人論文造假,無奈因此招來他人警告和痛毆,劉任昌說:「學生會作弊,是因為學生作弊要騙得分數,才能順利畢業。而老師也在作弊,老師作弊騙升等,騙獎金,上樑不正下樑歪,所以我當然要檢舉!

劉任昌曾檢舉關貿董事長許建隆多篇論文舞弊、造假,使得許建隆被解除副教授職務,還指控許建隆詐欺,背信等。他還曾三度舉證東華大學前主任秘書蔡裕源升等教授論文造假,更檢舉立法委員張廖萬堅在2015年取得自東海大學EMBA學位之論文嚴重舞弊,違反著作權法與違背學術倫理,內容係抄錄、拼湊,再改作與變造。

劉任昌為檢舉學術不端與對抗包庇惡勢力表示:根深蒂固的學術舞弊與包庇文化,腐蝕著台灣未來的學術發展。學術不端習性在世代間傳遞,也從國立大學汙染至私立科技大學。除非透過公開討論學術誠信議題,尤其是公開揭露學術不端案件,才得以阻斷敗壞習性之散佈。我耗費十個月的時間,檢舉學術不端案件,也同時對抗包庇惡勢,最終導致爭議文章被撤除。此事件等同於向國際學術界宣示,台灣正在形成監督台灣學術誠信的勇氣、道德與習性。這將導致國際學術社會對台灣學術品質的信任。(突發中心簡銘柱/台北報導)

以上報導的第一段的引號內文句,是《蘋果日報》在2018413日訪問劉任昌時,劉任昌所做的陳述;後段文句「根深蒂固的學術舞弊對台灣學術品質的信任。」則是記者自行搜尋、閱讀、引述劉任昌公開發表的論著(劉任昌,2017)。《蘋果日報》同時刊出另一篇報導〈【越挫越勇】檢舉學術舞弊,大學助理教授遭毆〉(註2),內容:

德明科技大學助理教授劉任昌,自前年年底開始,多次檢舉包括德明科大副教授關貿科技董座許建隆,立委張廖萬堅、東華大學前主任秘書蔡裕源等人論文造假,2周前就曾有人警告他,不要亂檢舉,否則會出事受傷,但劉任昌仍繼續檢舉,上周四下午,他一如往常在校旁的咖啡廳休息,未料竟有黑衣人闖入,直接拿桌上的保溫瓶朝他猛K後逃逸,劉任昌說,我知道可能因為我檢舉的原因才會挨揍,但我決不會退縮

劉任昌412日下午2時許,在學校附近咖啡廳喝咖啡,遭2名男子闖入以保溫杯攻擊頭部,2名男子攻擊後立即奪門而出,劉追出後發現2人搭計程車離開現場,事後提出醫院驗傷,並到派出所報案。

劉於2016年檢舉德明科大副教授許建隆,其副教授升等論文造假,並遭國際期刊以違規情節重大下架;許建隆以財政部官股代表身分,接任關貿網路公司董事長,因遭學校撤銷副教授資格,隔年財政部表示將解除其關貿董座職務。

劉於今年2月撰文「檢舉張廖萬堅EMBA碩士論文學術不端」說明張廖立委碩論抄襲與造假。更多次檢舉東華企管系蔡裕源升等論文造假。在43日他指控「學術倫理教育中心」涉嫌舞弊,杯葛他投稿的文章「向國際期刊檢舉台灣學者論文舞弊經驗分享」,內容說明關貿董事長許建隆多篇論文舞弊、造假。劉認為應該是他檢舉這些學術舞弊案,而遭被檢舉人挾怨報復。 

劉表示,在2周前就曾有2名男子,出言恐嚇要他不要亂檢舉,否則會出事受傷,人也有可能不見,當時他就敷衍對方,事後仍繼續檢舉;因此這次事件他認為就是被他檢舉的人所為,目前已到派出所備案,也已備妥驗傷單。他表示這次事件並不會讓他退怯,還是會持續檢舉,他認為這是他該做的事。(突發中心簡銘柱/台北報導)

亦即,在劉任昌對《蘋果日報》記者交付被攻擊影片(許圖44),也接受訪問,授權《蘋果日報》利用劉任昌受訪、講演的著作權後,《蘋果日報》忠實呈現劉任昌的受訪內容,也自行節錄劉任昌公然發表的批判學術舞弊、包庇著作(劉任昌,2017)。

小節如下。劉任昌基於盡職知識分子、公民責任,而揭發學術舞弊、宣揚社區公民互助理念,因而遭受攻擊,也盡速取得被攻擊影片,再接受《蘋果日報》訪問,以上行為之本質是延續揭發學術舞弊、宣揚社區公民互助理念之發揮。相反的,反社會、反公益、逞私慾的意識,導致劉任昌被攻擊,也導致部分商家顧慮匪徒報復,而拒絕提供監視器影像;在劉任昌努力溝通一星期,且在西湖派出所警員關心之後,劉任昌才在付出$1,000處理費後,取得另一段影像檔案(許圖53)。因此,《蘋果日報》未取得「許圖53」之街景影像。《蘋果日報》在2018422日刊出報導,劉任昌未去接觸其他新聞媒體。

許建隆的報復行動是聯合東華大學財金系教授王詩韻,誣告劉任昌恐嚇取財與妨害名譽,導致劉任昌在2018430日至市調處說明(許圖56);接著,《鏡週刊》記者陳柔瑜主動接觸,說明如下。

  1. 《鏡週刊》陳柔瑜主動聯絡劉任昌「聊聊這起事件對您的影響。」

在劉任昌遭受攻擊後,許建隆王詩韻即聯合指控劉任昌恐嚇取財,導致劉任昌在2018430日至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接受李姓調查員偵訊(許圖56)(註[3])。陳柔瑜20185715:24發送電郵至劉任昌的德明科大帳號,內容(圖7下):

老師您好,我是鏡週刊記者陳柔瑜,聽說您上月受到攻擊,西望您身體已恢復健康,有鑒於此起暴力行為,是否能跟您約個時間訪問,聊聊這起事件對您的影響

敬祝:一切安好

陳柔瑜望您身體已恢復健康跟您約個時間訪問,聊聊這起事件對您的影響。」善意感動劉任昌,期待藉此搜尋歹徒、公布許建隆舞弊事實,而在20:37回信,內容(圖7上):

是可以利用方便的時間詳談,在此同時,先給您一份我正在撰寫中的答辯書,

這是半成品,我會在遮蔽個人資訊後(當事人的電話號碼與電子郵件),出版。

我信任您,供您參考,可深度了解前因後果,但請勿公布目前之半成品

至於對我的影響等... 需要當面說明,順便參考

https://www.peopo.org/news/364817

請用我的常用信箱 robertjcliu@gmail.com 聯絡

附件“JSHR_v05_3_01_Hsu_accusation.pdf”是陳述許建隆舞弊、欺騙細節的劉任昌(2018a ,目的是希望陳柔瑜深度了解前因後果」,同時求請陳柔瑜勿公布目前之半成品。」網址 “https://www.peopo.org/news/364817” 連結至劉任昌在2018426日發表的《公民新聞》,內容提供舉證許建隆王詩韻蔡裕源等人的學術舞弊說明,片段內容:

根據我的判斷,許建隆的碩士論文(許在20062008同時在大葉大學台北大學EMBA)、博士論文國立臺北大學企管系 20082011三年拿到學位,邱光輝指導,林靖口試,許建隆取得博士學位,林靖邱光輝獲得家登獨董職位),我檢閱過許建隆掛名的論文,都呈現強烈代寫的嫌疑。來告我,我會一一解說呈現購買嫌疑的證據。

接著,陳柔瑜20185812:24發送電郵至劉任昌Gmail帳好,內容(圖8下):

老師您好,我是昨日與您通信的鏡週刊記者陳柔瑜您寄來的文件資訊我已大致讀完,若您明日有空,是否可約在您的研究室訪談,詳細時間就依您方便為主,再次感謝您願意接受本刊採訪

確認陳柔瑜回覆「您寄來的文件資訊我已大致讀完」後,劉任昌又在13:12說明(圖8中):

也請您看看我的作品,吳茂昆的問題才可怕!

吳茂昆東華校長任內的主任秘書蔡裕源吳茂昆高中同學)的升等教授論文是造假的,請參考我的公然揭露:https://www.researchgate.net/publication/321243800

還有解說影片: https://youtu.be/QClfL0w_klQ

我明天全天無課,可以在任何時間、地點相約。

對我而言,在我們學校附近是更方便。

隨附網址連結至說明吳茂昆蔡裕源涉及舞弊(註[4]),陳柔瑜13:55回覆(圖8上):

那我跟您約明日上午11點,在您研究室方便嗎?

我會帶著攝影一起,看老師方不方便提供那段您在咖啡廳受攻擊的影片。

陳柔瑜要求劉任昌「提供那段您在咖啡廳受攻擊的影片。」即依照陳柔瑜要求寄出。圖9顯示的檔案“mp4”自餐廳取得,檔案“avi”是劉任昌支付1,000元取得。在14:04陳柔瑜寄送屬於劉任昌資產的影片檔案,也說明(圖9下):

我的研究室很小,很擠,很亂... 當然,你們如果覺得有必要,我也歡迎。

我可以先馬上給你原片。另,我還在修改昨天給你的檔案,內容改很多,還在繼續改,也同時給你參考。

陳柔瑜20185814:26回覆(圖9中)

主要是希望能有一個方便拍攝的地方,或者是我們明天11點先約在您研究室,若您覺得不妥,我們再討論哪裡方便。

謝謝老師提供的影片,我們明天見。

劉任昌在15:11回覆(圖9上)

我建議先暫訂我被攻擊的餐廳,文湖街87號(在德明校門口附近),

12點之前,應該沒有客人,或者我們盡量早到,我會在十點半到達。

如果地點不方便,我可以帶你們到其他方便地點。

「餐廳」是Canberra Connect店家。劉任昌持續修改揭露許建隆舞弊、說謊的文章(第二次對陳柔瑜寄送劉任昌要求「勿公布」的“JSHR_v05_3_01_Hsu_accusation.pdf”檔案),在16:52寄送修改後的劉任昌(2018a)至調查局李調查員與《鏡週刊陳柔瑜,說明(圖10上):

市調處李調查員,以及鏡周刊陳記者,您們好,

同樣是基於我個人安全顧慮,先提供給您中間成果,進度已達八成。

我應該可以在明天之前完成所有內容。

又馬上在16:56補充(圖10下):

對不起,我忘記附加檔案。

我將這個檔案的下載權限開方給兩位。在我將它正式出版時,會遮蔽賴婉君的電話與電郵資訊,陳記者利用的時候,也請斟酌避免使用其他證人的資訊

小結如下。陳柔瑜201857日對劉任昌表示望您身體已恢復健康…跟您約個時間訪問,聊聊這起事件對您的影響。」(圖7下)以及要求「提供那段您在咖啡廳受攻擊的影片。」(圖8上)是明確的邀約(要約)行為;劉任昌對陳柔瑜正面回應,也提供影片、說明許建隆舞弊、誣告之檔案,陳柔瑜回覆「您寄來的文件資訊我已大致讀完」(圖8下)。以上是明確法律行為,具有《民法》債編「互易」與「委任」的法律事實與法律效果,即基於陳柔瑜表示「望您身體已恢復健康…跟您約個時間訪問,聊聊這起事件對您的影響。」之善意與公益性,劉任昌委任(互易)權利於《鏡週刊》陳柔瑜

法律行為的構成要件有三:主體、客體與導致權利變化的意思表示。以此案例而言,第一、當事人是《鏡週刊》、三位記者與劉任昌;第二、標的是劉任昌的被訪問勞務、講演著作權、劉任昌撰寫的說明(2018a)與二個影片檔案(圖9呈現的“mp4”與“avi”檔案),以上涉及劉任昌的人格、勞務、著作權與財產權利;第三、意思表示是「聊聊這起事件對您的影響」,是陳柔瑜邀約(要約)劉任昌講演「這起事件」,劉任昌必將表達「這起事件」的前因後果,尤其是說明揭發學術舞弊、包庇之動機、必要與公益性。鏡週刊》三位記者試圖利用、轉換劉任昌的個人權利,成為三位記者的勞動報酬與報導著作權

 

[1]林紀東(1998p. 159)說明:「一、學問為人類精神之重要成果,為人類文化之集中的表現,應特別予以注意,並為慎重之處理。二、學者與研究者,在其所研究之領域內,為專家,在其領域內,為居於指導地位之權威,國家與社會,應尊重其獨立不應由立腳於常人平均水準上之立法與行政,基於其判斷,加以干涉。三、學問之進步,為後代共享之文化財產,影響於一般教養之水準,由此意義言之,學問為文化之先驅,應不受任何壓迫。四、學問,不僅是現代知識之保存,且時常開拓新知識,故不應對學問為權威的抑制,而應其自由討論與研究。五、學問之進步及新發現,在一般之常識觀點言之,有甚感奇異者,故常遭常識觀點之反對,甚至加以迫害,不能以真理與以說服,此為人類歷史上之常見之事實,為尊重此種慘痛之經驗,對於學問之自由,應予尊重。」

[2]: 報導〈上樑不正下樑歪劉任昌:被打還是要揭弊〉(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422/1337566/)與〈【越挫越勇】檢舉學術舞弊,大學助理教授遭毆〉(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422/1337578/)。

[3]詳情說明在2018525日發表的劉任昌(2018a)與劉任昌(2018b)。

[4]連結至劉任昌與葉馬可(2017c)〈第三度檢舉東華大學教授之學術舞弊著作〉。後來,劉任昌持續在網路媒體抨擊企業界人士利用EMBA,再論文舞弊、獲取博士、教授、官位、獨董的文化,在513日發表〈抱股置產、大富大貴─複利18%成就百億身價〉(https://www.storm.mg/article/431613),在520日發表〈1954年的大學聯招榜首如今安在?談18%的單利與複利效果〉(https://www.storm.mg/article/438627),結論:「東華大學同情蔡裕源即將退休,而草率、舞弊、包庇讓他升等教授,多領的退休金,等於是侵蝕全臺灣人的血汗錢。蔡育元已經有華映獨立董事的尊榮、高薪了!沒必要對他錦上添花!更重要的是,這是舞弊、包庇、腐敗文化的蔓延。」以上文章是在20184月底之前完成,在5月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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