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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建隆 告 劉任昌 恐嚇取財,敗訴!但 #東華財金系 #王詩韻 卻勝訴!#新北地方法院 陳述的「犯罪事實」的荒謬內容:

"劉任昌…因悉國立東華大學財務金融系助理教授王詩韻於民國103年間著作出版之「期貨與選擇權」教科書,因遭他校教授認有抄襲疑慮而由王詩韻主動將該書下架,劉任昌即持續在網際網路上撰文批評此情,且認王詩韻為化名「申正義」檢舉其涉嫌自我抄襲之人,竟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恐嚇取財接續犯意..."

法院 和 法務部 惡意忽視 #李正福 和 #王詩韻 聯手報復的惡意!事實,就在這個2013/12/13的臉書動態。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708993972445167

劉任昌在2013/12/13發現王詩韻(2014)《期貨與選擇權》著作充斥錯誤觀念,其中二項嚴重錯誤是逐字抄錄廖四郎與王昭文(2012)同名教科書。劉任昌立即以電子郵件告知廖四郎、王昭文與出版商新陸書局董事長林宥瑩,導致廖四郎與新陸書局委任之「宇達國際法律事務所」楊律師在2014/03/13前後向王詩韻主張權利,但王詩韻「的態度讓我覺得似乎毫無反省之意,或者說是高傲。」(楊律師在2014/03/18-10:06對劉任昌之表達,詳述於後。)楊律師和新路書局呈現劉任昌與葉馬可(2015b)和劉任昌(2016)二篇著作的初稿,迫使王詩韻向以上當事人認錯、賠償。

#東華財金系 #王詩韻 課本在2014年3月被其他書商要求下架,被其他作者要求賠償,更是因為我的分析報告被當作,導致王詩韻低頭。但王詩韻卻作偽證,說 劉任昌 獲悉王詩韻著作遭到下架後,劉任昌 威脅公開此事 以向王詩韻恐嚇取財。

法務部 #台北市調處 #新北市地檢署#新潮流 敗台工具也就算了!新北市法院 法官群 也如此草率、大意?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robert-liu/723248221019742/

東華大學財金系 #王詩韻 指控劉任昌對她恐嚇的依據如下,內容是為警告 王詩韻 的狂撒黑函、汙辱、誹謗行徑!本人已多次通知 #李正福 #林金龍 #蕭朝興 等人,關於王詩韻的行徑,但王詩韻反而加速升等教授。

詳情已經公告、交給調查局台北市調處,但市調處調查員沒有採取調查動作,任由王詩韻等份子,打擊我對學術舞弊的揭露。《王詩韻的抄襲、誣告與申正義的黑函、恐嚇》

https://www.ssrn.com/abstract=3217219

https://www.researchgate.net/publication/327106556

 

東華財金系王詩韻的抄襲、傳遞錯誤資訊:

東華大學財金系對這種教科書背書,被全國公私大學校指定為教科書,因為我的揭露,才阻止她與挺她背後學閥對台灣的殘害。

 

參考:http://taiwanjouranlreview.blogspot.tw/2017/05/blog-post_27.html

王詩韻(2013, p.198)為何說「無風險利率,也就是無風險中立機率。

東華財金系王詩韻抄襲來源是政大廖四郎教科書,再添加「利率....就是機率」的創見!

 

 

 

 

關王詩韻的行徑,參考以下公開流通之著作:

 

 

 

 

 

 

 

 

 

 

申正義是王詩韻的化名?或是她本人?不斷發送黑函,攻擊與繞亂我,東華大學因此讓這位抄襲,而且傳遞錯誤觀念的人物升等教授。東華大學從黃文樞、吳茂崑到現任校長趙捷涵領導下,仍然在敗壞台灣學術發展。

 

申正義寫的黑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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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u Jen-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